延津胡萝卜,河南省延津县特产,国地理标志产品。延津县胡萝卜种植历史悠久,地理位置独特,土、肥、水以及气候条件非常适宜胡萝卜生长。加上小樱大萝卜、豫红一号等当家优良品种的推广 , 造就了延津胡萝卜"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的典型特点,被誉称"小人参”。延津胡萝卜除具有一般胡萝卜的营养成分外,其蛋白质、糖类和维生素E的含量较高。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测试,延津胡萝卜中的蛋白质的实际含量达到1.14% ,可溶性总糖达到6.09%,维生素E的实际含量达到0.077/100g。荣获"无公害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河南省著 名商标"2011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
生产情况
胡萝卜自唐代引入中原地区,延津即有种植,悠久历史。据史料记载,延津县胡萝卜在明朝即为贡品。21世纪初开始,延津县从培育延津胡萝卜产业的发展主体入手,积极动员并大力扶持了一批有文化、会经营、懂技术的农民,成立了延津县果蔬产业协会、新乡市潭参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等8家胡萝卜生产经营组织,中,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已发展成为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截至2011年底,延津县胡萝卜种植面积已达15万亩,总产量60万吨,产值近3亿元,带动了近2万户农民直接从事胡萝卜种植、加工和营销,实现农民人均增收3880元。同时,延津以小潭乡为核心生产区,以创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切入点,建设了河南省最大的无公害胡萝卜基地。以"小缨大个黄”、"延红一号”等优良 品种为主推品种,大力推广示范无公害胡萝卜栽培技术。起草制了《无公害食品胡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并以新乡市地方标准DB4107/T111-2006正式发布实施,引导胡萝卜种植向标准化、无公害方向发展。该县还加大力度扶持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和新乡市潭参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生产了胡萝卜醋、胡萝卜蜜醋汁、胡萝卜酱菜等一系列产品,其中胡萝卜醋、胡萝卜蜜醋汁的制作工艺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延津胡萝卜除畅销省内城市外,还远销北京、广州、岛、武汉、安、连云港、深圳、虎门等大中城市,并通过广州江南蔬菜批发市场、广西凭祥外贸、青岛斗元集团、连云港口福集团等出口港澳地区及东南亚国家。
荣誉认证
延津胡萝卜基地是’河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河南省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备案基地”,延津胡萝卜优良的品质,茉获了"无公害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成功注册了"质参"牌商标,并成为“河南省著名商标""2011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编号AG100150)" ,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出口港澳,为农民带来了亩收入3000元的可观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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